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
時間:2018-01-18 08:14:54來源:本站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圍繞全面實施五大發展行動計劃,以落實企業追溯管理責任為基礎,以信息化追溯和互通共享為方向,加強統籌規劃,健全標準規范,創新推進模式,加快建設對接上級平臺、統一開放、先進適用的重要產品追溯體系,促進質量安全綜合治理,提升產品質量安全與公共安全水平,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生活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二)基本原則。堅持依法監管與社會共治相結合,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堅持統籌規劃與分級負責相結合,實現跨部門跨區域業務協同;堅持形式多樣與互聯互通相結合,注重產品追溯實效;堅持全面部署與示范相結合,探索建立科學推進模式。
(三)目標任務。到2020年,追溯體系建設的規劃、標準、制度、規范體系進一步健全完善;追溯數據統一共享交換和大數據分析應用機制基本形成,初步實現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和通查通識;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特種設備、危險品等重要產品生產經營企業追溯意識顯著增強,采用信息技術建設追溯體系的企業比例大幅提高;社會公眾對追溯產品的認知和應用逐步提升,追溯體系建設市場環境明顯改善;追溯應急管理能力顯著提高,追溯體系對群眾安全消費、企業精準營銷、行業管理優化、供應鏈安全保障及政府監測監管的服務能力不斷增強。
二、重點任務
(一)完善五大追溯體系。
1.推進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以生豬等“菜籃子”產品為重點,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試點。以責任主體和流向管理為核心,推行農獸藥使用、生產記錄、檢驗檢測、休藥期管理等制度,推廣“二維碼”、“耳標”以及包裝標識,力爭5年內區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示范社和示范家庭農場全部實現可追溯。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追溯協作機制,推動追溯管理與市場準入相銜接,實現主要食用農產品“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追溯管理。對接國家和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制定食用農產品追溯管理制度,引導生產經營主體積極參與農產品追溯管理平臺運行。加快糧食質量快速監測能力建設,積極推廣“糧食庫存識別代碼”技術,完善糧食流通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區農林水利委牽頭,區經發委、區商務外事局、區市場監管局等單位配合)
2.推進食品追溯體系建設。圍繞嬰幼兒配方食品、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督促和指導生產企業依法建立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切實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引導企業按規范對產品進行賦碼,加入省市食品安全電子追溯系統;規范和完善食品經營環節隨貨同行單制度;逐步將追溯鏈條向食品原料供應環節延伸,實行全產業鏈可追溯管理。開展進口乳粉、紅酒等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區經發委、區農林水利委、區商務外事局等單位配合)
3.推進藥品追溯體系建設。加快建立健全以推進藥品全品種、全過程追溯與監管為主要內容的藥品追溯體系。藥品經營企業應當承擔藥品追溯體系建設的主體責任,建立藥品追溯制度,涵蓋藥品采購、儲存、銷售、運輸等環節,保證藥品質量,以計算機系統為依托建立藥品追溯系統,各項經營活動記錄真實、準確、完整,對其經營的藥品實現來源可查、去向可追。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經營企業應當按照《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和《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特殊藥品生產流通信息報告系統試運行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藥化監〔2016〕159號)有關監控、信息入網要求,建立追溯體系。(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區經發委、區商務外事局、區衛生計生委等單位配合)
4.推進主要農業生產資料追溯體系建設。規范主要農業生產資料生產質量管理,以推廣電子追溯碼標識為重點,開展種子、農藥、獸藥等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追溯試點,加快農資產品追溯體系建設。規范農業生產資料經營環節管理,推廣進貨查驗、索證索票、銷售記錄等制度,大力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實名銷售制度,確保追溯信息完整對接。以農資經營示范店建設為重點,引導重點企業開展農資連鎖經營、統一配送,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區農林水利委牽頭,區經發委、區市場監管局等單位配合)
5.推進特種設備和危險品追溯體系建設。以電梯、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等產品為重點,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追溯體系。用3—4年時間建成全區特種設備安全大數據信息化監管平臺,實現電梯安全追溯全覆蓋。對在用氣瓶完成普查登記和信息數據錄入,實現動態監管。以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劇毒化學品等產品為重點,加快危險品追溯體系建設。(區市場監管局、區經發委按照職責分別牽頭,區安監局、區環保局、區公安分局等單位配合)
(二)強化規范標準建設。
1.全面對接國家和省、市標準。在國家和省、市追溯標準體系框架內,結合實際,科學規劃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農業生產資料、特種設備、危險品等追溯標準體系建設。針對不同產品生產流通特性,完善相應建設規范,明確基本要求,采用簡便適用追溯方式。以確保不同環節信息互聯互通、產品全過程通查通識為目標,加強標準制定和實施統籌,確保不同層級、不同類別的標準相協調。(區市場監管局、區商務外事局、區經發委、區農林水利委、區衛生計生委、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切實發揮認證作用。將追溯管理納入現有的質量管理體系、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良好農業操作規范、良好生產規范、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強制性產品認證、有機產品認證等。相關部門可在管理工作中積極采信第三方認證結果,帶動生產經營企業積極通過認證手段提升產品追溯管理水平。(區市場監管局、區經發委、區農林水利委、區商務外事局、區衛生計生委、區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大力推進互聯互通。建立完善政府追溯數據統一共享交換機制,積極探索政府與社會合作模式,推進各類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可根據實際需要,依托已有設施建設行業或地區追溯管理信息平臺。鼓勵生產經營企業、行業協會和第三方平臺接入行業或地區追溯管理信息平臺,實現上下游信息互聯互通。開通統一的公共服務窗口,創新查詢方式,面向社會公眾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詢服務。(區商務外事局、區經發委、區農林水利委、區市場監管局、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追溯體系拓展應用。
1.促進質量安全綜合治理。推進追溯體系與檢驗檢測體系、企業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對接,打造嚴密的全過程質量安全管控鏈條。發揮追溯信息共享交換機制作用,創新質量安全和公共安全監管模式,探索實施產品全過程智能化“云監管”。構建大數據監管模型,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嚴防重要產品發生區域性、系統性安全風險。充分挖掘追溯數據在企業質量信用評價中的應用價值,完善質量誠信自律機制。建立智能化的產品質量安全投訴、責任主體定位、銷售范圍及影響評估、問題產品召回及應急處置等機制,調動公眾參與質量安全和公共安全治理的積極性。(區經發委、區農林水利委、區市場監管局、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促進消費轉型升級。逐步建立與認證認可相適應的追溯標識標記制度,方便消費者識別。探索建立產品質量安全檔案和質量失信“黑名單”,適時發布消費提示。建立消費者和用戶監督機制,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加大可追溯產品推廣力度,推動商貿企業、醫院和團體消費單位等主動采購可追溯產品,營造有利于可追溯產品消費的市場環境。(區商務外事局、區經發委、區農林水利委、區衛生計生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追溯大數據開發應用。結合企業發展與行業監管需求,開發智能化的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責任主體定位、流向范圍及影響評估、應急處置等功能,為企業管理、政務決策、風險預警與應急處置提供有力支持,嚴防區域性、系統性風險。在依法加強安全保障和商業秘密保護的前提下,推動追溯數據資源向社會有序開放。鼓勵生產經營企業以追溯體系建設帶動品牌創建和商業模式創新,更好地開拓國內外市場。推動農產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菜市場等集中交易場所結合追溯體系建設,發展電子結算、智慧物流和電子商務,實現創新發展。(區經發委、區農林水利委、區商務外事局、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協調和推進機制。在區政府領導下,區商務外事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形成加快推進追溯體系建設工作機制,落實部門和鄉街職責,協調法律法規、政策措施、標準規范等方面的配合,加強檢查指導,督促各項工作落實。(區商務外事局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各鄉、街落實屬地管理職責)
(二)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生產經營企業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切實履行主體責任。鼓勵采用物聯網等技術手段采集、留存信息,建立信息化的追溯體系。批發、零售、物流配送等流通企業要發揮供應鏈樞紐作用,帶動生產企業共同打造全過程信息化追溯鏈條。企業間要探索建立多樣化的協作機制,通過聯營、合作、交叉持股等方式建立信息化追溯聯合體。電子商務企業要與線下企業緊密融合,建設基于統一編碼技術、線上線下一體的信息化追溯體系。外貿企業要兼顧國內外市場需求,建設內外一體的進出口信息化追溯體系。(區經發委、區農林水利委、區商務外事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追溯監管和引導。相關職能部門要依法開展對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嚴格遵守追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追溯體系,并與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問題產品召回等緊密結合。圍繞追溯體系建設的重點、難點和薄弱環節,開展形式多樣的示范創建活動,注重生產源頭追溯信息的真實性、中間環節信息鏈條的連續性、消費端追溯信息獲取的便捷性。(區經發委、區農林水利委、區商務外事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食品藥品安全、質量強市、質量提升等示范創建活動,可針對部分安全風險隱患大、社會反映強烈的產品,依法強制要求生產經營企業采用信息化手段建設追溯體系。(區農林水利委、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街落實屬地管理職責)
(四)推動行業協會廣泛參與。各主管部門要指導行業協會宣傳貫徹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創新自律手段和機制,推動會員企業提高積極性,主動建設追溯體系。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行業協會建設追溯信息平臺,提升服務功能,為會員企業建設追溯體系提供專業化服務,形成行業性示范品牌。(區商務外事局、區經發委、區民政局、區農林水利委、區衛生計生委、區市場監管局、區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大力發展追溯服務產業。支持社會力量和資本投入追溯體系建設,培育創新創業新領域。支持有關機構建設第三方追溯平臺,采用市場化方式吸引企業加盟,支持追溯體系科技創新。探索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建立追溯體系云服務平臺,為廣大中小微企業提供信息化追溯管理云服務。支持技術研發、系統集成、咨詢、監理、測試及大數據分析應用等機構積極參與,為企業追溯體系建設及日常運行管理提供專業服務,形成完善的配套服務產業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