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超市生鮮食品包裝和標簽標注管理規范》,被稱為“史上較嚴”超市生鮮食品包裝規范。今年3月1日實施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同樣要求商家公布食用農產品名稱、產地等信息。4月16日,記者調查了解到,多數規模較大的超市會對農產品的信息進行公示,而在集貿市場執行相關規定難度較大。一位農產品經營者表示,需要原產地、經銷商、零售商共同配合,完全做到有一定難度。
部分超市生鮮食品“身份”明確
16日,記者走訪市中區解放路、振興路多家超市發現,目前各家超市生鮮食品外包裝基本都很簡單。在振興路上某大型超市內,記者看到海鮮、魚類等生鮮食品均放置在冰架上,肉類食品放置在保鮮柜中,顧客挑選后由工作人員上秤裝袋,包裝上有食品名稱、單價、數量等簡單信息。雖然包裝比較簡單,但記者分別在魚類和肉類的柜臺上看到了標簽,標明了出產地、日期、檢驗檢疫證明等信息。
隨后,記者在果蔬區看到,價格標簽上都寫著該農產品的名稱、產地、價格、營養價值等信息,市民選購時一目了然。據一家超市的蔬菜銷售員介紹,自新規執行以來,超市對蔬菜標簽進行了調整,信息與以前相比更加完善。例如,蔬菜保鮮膜上有品名、單價、重量、總價、包裝日期、食用方法、儲藏溫度等信息,以及具體的生產商或供貨商名稱。
在龍頭市場記者發現,零售的蔬菜都沒有標注農產品名稱、價格、產地、生產日期等信息。生鮮食品信息公示 鮮有人知
在解放路的某超市,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市民,多數市民表示并不了解新規,只有個別市民看過相關新聞。“我買菜時一般只看看價格,真沒注意蔬菜的產地等信息。”正在選購蔬菜的市民方女士說。
家住立新小區的市民周女士表示,“我平時買東西都會仔細查看產品的具體信息,遇到標注不詳的,會向銷售員咨詢。不過這段時間,我發現很多蔬果的信息更加完善了,市民選購心里更明白了。”
不過記者在農貿市場采訪中了解到,不少商販對于新規有苦難說。“新規定在超市容易執行,在菜市場很難執行到位,像市場上一些商戶批發來的蔬菜已經在源頭進行了檢測,而我賣的菜都是自產自銷,沒有批發市場的相關證明,如果隨便寫個產地,也沒有什么意義。”龍頭市場一銷售蔬菜的攤販表示。
經營者:執行新規需要多方面配合
“《辦法》規定,出售按照規定應當包裝或者附加標簽的食用農產品,在包裝或者附加標簽后方可銷售。”振興路上某大型超市的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超市有一部分食品為農超對接,這類食品因為有固定合作社,可以按照新規要求做到,不過需要原產地、一級批發商、二級批發市場以及零售端的共同配合才行。
記者采訪相關負責人表示,零售環節難做到標明產地,就需要源頭做好相關工作。零售環節標明食用農產品的產地,更利于“追溯機制”的推行,實際是在為市民餐桌把了重要一關。“不過對于農貿市場和個體經營戶標明食用農產品產地,在執行上存在一定難度。”該負責人說。(轉載標識天下)